舟总工办〔2016〕34号
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舟山市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及时向市总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反馈。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舟山市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舟山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舟人社发〔2016〕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平时考核对象
平时考核对象为市总机关(含行政、事业和临聘人员)工作人员。市管干部的平时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市总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平时考核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平时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绩与勤。即以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察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急难险重”重点工作以及出勤等情况。
其中:“勤、绩”二项考核指标总分设置为100分。
(二)考核标准
1、勤(40分)
(1)出勤情况(30分)
每季出满勤为30分,每迟到早退或无故脱岗外出一次,扣1分,每无故旷工一次,扣5分。
(2)工作表现(10分)
①工作态度(5分):指工作责任心、敬业程度、文明用语情况等;
②工作作风(5分):指工作是否扎实、积极、尽职尽责,是否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2、绩(60分)
(1)工作数量(15分)
考核期限内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量化分值。
(2)工作完成情况(30分)
完成本职工作、领导交办的任务的质量情况,包括品质意识,工作效果、工作瑕疵、差错情况等。
(3)工作效率(15分)
完成目标任务时限要求的办结情况、进度的量化分值。
三、平时考核方法和程序
平时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实行个人工作记实、自我评价与领导考评相结合,统一组织与分级负责相结合。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平时考核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按照任务分工,负责对各部室负责人的考核;各部室负责人负责本部室人员的考核。
平时考核推行日考勤、周记实、月自查、季考评的方法。即:被考核人每日进行工作考勤,每周进行个人工作记实,每月进行工作自查和自我评价;主管领导每季度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评价。平时考核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考核指标。年初,根据市总工会全年工作任务,由分管领导和部室根据工作职责,细化量化到人,确定每位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平时考核指标。
(二)日考勤。根据市总工会机关考勤请假制度,考核小组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每日出勤情况进行登记,考勤情况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周记实。被考核人以工作周记的形式,将当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如实记录在工作记实表上。个人工作周记要真实客观,重点突出,记大事、记功过、记结果,记自我评价。
(四)月自查。每月末,被考核人根据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完成等情况,自我查找工作落实情况,并进行自我评分。
(五)季考评。每季度末,主管领导依据被考核人的日考勤、周记实、月自查情况及现实工作表现,给出领导评分。最终根据领导评分、自评分等评分项目按6:4确定被考核人本季度的考核分数(等次)。
(六)结果确定与公示。季度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提交市总党组确定,并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七)建立档案。办公室应及时收集、汇总平时考核情况,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档案。
机关工作人员对平时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平时考核结果公布后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复核。
四、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分及以上)、称职(70-84分)、基本称职(60-69分)和不称职(5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一般应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40%以内(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增加)。
平时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基础和依据。年度考核等次根据平时考核情况综合确定,优秀等次人选一般在季度考评中至少有2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中产生。被考核人在季度考评中有1次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有3次及以上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有3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职级调整、交流轮岗、转正定级、提拔使用、奖励惩戒和解除处分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
五、平时考核有关问题的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季度考核:(一)在季度考评周期内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超过考核天数一半的;(二)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或受处分的机关工作人员,其季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一)调任或转任的机关工作人员,由其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本季度的考核;(二)经组织安排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机关工作人员,应结合学习、培训机构提供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三)挂职锻炼和外借的机关工作人员,由挂职单位和借用单位进行考核;(四)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受处分的机关工作人员,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应参加考核。
六、平时考核管理
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在每个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内将季度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加强对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根据平时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内设部室职能工作安排和人员配置,安排相应培训,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
七、工作要求
平时考核是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全面客观准确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廉政勤政,具有重要意义。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要把平时考核与机关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切实改变机关工作作风。
(二)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平时考核工作。市总工会成立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总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汪朝柱任组长,王惠尧、马志魁任组员,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健全平时考核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本机关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积极推进,抓好落实。根据《舟山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市总工会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平时考核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制定,于2016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确定标准
2、市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表
3、市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周记实表
4、市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月自查表
5、市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季度考评表
附件1
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确定标准
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季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不认真履行职责、贻误工作,工作中有较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二)对依法依规或职责范围内应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后隐瞒不报,未及时纠正、处理的;
(三)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1.5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差,在日常工作中被群众有效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有违规现象的;
(五)经常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经常离岗、串门、办私事,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
(六)季度考核期内受到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问责
的;
(七)季度考核期内受党内、行政警告处分的;
(八)其他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季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政治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
(二)在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在执行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推进重大项目、重要工作和重点任务,落实上级指示中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贻误工作的;
(四)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工作目标及日常工作任务,或完成任务但未达到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规定的标准、时限要求的;
(五)违反公务员行为规范,不依法公正执行公务或妨碍和影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六)违反工作原则、程序、时限等规定,被群众有效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有违规行为2次以上的;
(七)不按照部门向社会承诺的为群众服务的办事条件、程序、时限等规则,在承诺期内办结的;
(八)对具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的投诉,不在制度规定的期限内调查核实并答复当事人的;
(九)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报,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十)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和群众,经查情况属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一)工作作风散漫、纪律松弛,月度旷工连续超过2个工作日或季度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的;
(十二)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完成工作任务、不落实工作要求,扰乱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
(十三)因打架、酗酒闹事、参与赌博、迷信、色情活动等严重违反社会道德、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十四)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平时考核,经教育仍拒绝参加考核的;
(十五)季度考核期内受到免职、降职问责的;
(十六)季度考核期内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十七)其他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附件3
市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周记实表
(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姓 名 | 职务(岗位) | |||||
从 事 或 负责工作 | ||||||
本周 工作 记实 | ||||||
未完成工 作及原因 | ||||||
出勤情况 | 出勤(天) | 事假(天) | 病假(天) | 旷工(天) | ||
本人 确认 |
签名: 年 月 日 | |||||
附件4
市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月自查表
( 年 月)
姓 名 | 职务(岗位) | ||
从 事 或 负责工作 | |||
本月完成目标任务和履行职责情况 小 结 | |||
自评分 |
签名: 年 月 日 | ||
主管领导 评价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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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市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季度考评表
( 年第 季度)
姓 名 | 职务(岗位) | |||||||
从事或 分管工作 | ||||||||
季度 工作 总结 |
签名: 年 月 日 | |||||||
出勤情况 | 出勤(天) | 事假(天) | 病假(天) | 旷工(天) | ||||
奖励情况 | ||||||||
处分情况 | ||||||||
主管领导审核评价意见 | 自评分 | 主管领导评分 | 评定等次 | |||||
签名: 年 月 日 | ||||||||
干部人事部门(考核小组)备案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注:主管领导审核评价意见评分说明:得出总分。等次评价分为:a(优秀)、b(称职)、c(基本称职)、d(不称职)四个等次。各主管领导评价优秀等次控制在考核人数的4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