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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企业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试点创新完善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维护机制实施方案

作者:省总工会   发布时间:2007-09-30 17:16
    中小及非公有制企业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迫切需要创新完善新形势下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机制, 夯实安全监管基础,推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我完善。
    2003年以来, 省总工会在安监等部门的支持下,经过广泛调研,借鉴市场经济国家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成功经验,提出了我省中小及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以下简称“主动参与”)的试点意见,在全省8个市、24个县(市、区)的近250家不同规模、类型的中小及非公有制企业中进行试点。总的看,试点工作方向对头,进展比较顺利。82%的试点企业基本实现了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有力地提高了职工的安全素质和民主参与积极性,促进了隐患的查找整改,改善了职工劳动条件、作业环境,推动了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安全工作机制,强化了工会安全健康维权机制建设,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领导、安监支持、工会运作、企业实施的试点推进格局和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的试点推进机制。
    一、“主动参与”的目的、意义
    “主动参与”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脱胎换骨”式的创新和完善,其关键是工会推动、职工行动、劳资互动,核心是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平等协商共议共决,实质是在安全卫生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安全工作的需要,符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深化“主动参与”试点,规范试点内容,明确试点重点,扩大试点面,是新形势下加强工会依法维权机制建设,扩大工会覆盖面,增强工会凝聚力的重要方面;是实现自上而下的政府监管与自下而上的企业自律的对接,强化安全监管力度的重大举措;是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功,扭转我省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为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的具体实践。
    二、“主动参与”的指导思想
    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义乌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国工会维权机制建设会议以及省委召开的工会维权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安全卫生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依法组织中小及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参与本单位安全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探索建立参与—协商—监督的中小及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机制,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为支持引导中小及非公有制企业和谐健康发展,建设“平安浙江”作贡献。 
     三、“主动参与”的基本内容
    “主动参与”的基本内容是: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
查找隐患就是发动职工及时查找事故隐患。平等协商就是企业方、职工方(工会)双方就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卫生工作重大问题,进行各种形式的平等协商。签订协议就是将平等协商后形成的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记录,使之文件化、契约化。跟踪落实就是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协议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持续改进就是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等四个环节螺旋式循环运行,及时发现和改进安全卫生问题,建立长效的职工安全健康维权机制。
    “主动参与”的基本内容是有机的整体,其中查找隐患是前提,平等协商是核心,签订协议是保证,跟踪落实是关键,持续改进是目的。此外,需要建立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联合委员会,这是“主动参与”的组织保证和工作平台。
     四、“主动参与”的主要工作环节 
    (一)建立职业安全卫生联合委员会(或联合小组)
    职业安全卫生联合委员会(简称“联合委员会”)是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协商机制和咨询机制,是企业方和职工方双方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平等协商的平台,是企业工会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维护职工劳动保护合法权益的载体。
    联合委员会按照对等原则建立。由代表企业方的委员(简称“行政委员”)和代表工人的委员(简称“工人委员”)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半应为工人委员。行政委员由企业主或行政选派;工人委员由工会选派或工人直接推选,工人委员应有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及一线生产工人的代表。
    联合委员会成员中代表企业和工人的双方都至少有1名首席委员,前者由企业主授权指定他(他们)的权利与责任,后者由工人方或工会授权指定。首席委员要经过相关的专业培训,在委员会中起关键性作用,工人方首席委员一般由工会主席或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担任。
    对于不同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联合委员会的成员数有所不同,一般按以下数量组成:职工人数在25至100人之间的,联合委员会成员至少由2名委员组成;在100至200人之间的,至少由4名委员组成;在200至300人之间的,至少由6名委员组成;在300人以上的,视企业具体人数而定,但不少于8名;若人数在25人以下,则由工人推选的1名安全代表行使安全检查监督职能,安全代表的权责类同于委员会。
    联合委员会的职权:第一是就企业职业安全卫生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第二是提出消除危险的书面建议,并在企业行政认可后跟踪建议的履行,验收整改情况。第三是在协商基础上,提出协议草案。第四是职工伤亡事故、职业危害与职业病、职工拒绝工作等事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第五是协商与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有关的其它问题,向企业和工人提出改进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的建议。
联合委员会在运行过程中坚持平等原则。委员会可由两位首席委员轮流主持。委员会至少每2个月开一次会,若企业存在隐患,会议次数可随时根据需要增加。每次会议议程应当在开会1周前拟定下发,委员会必须保持有会议记录。委员会成员工作报酬应由企业支付。企业主应向委员会提供工作条件。
    联合委员会要有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包括工作会议制度;安全卫生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及职业危害调查制度;隐患整改验收制度,拒绝工作事件调查制度;委员会会务公开制度等。除明确的相应制度外,联合委员会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结合企业原有规章制度,自行安排具体工作细节内容。
    (二)应用“一卡一书”,查找隐患,提出意见
    “一卡”是指根据安全生产的基础理论,参照国家现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不同岗位的生产实际特点而编制的“安全检查提示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解决了在企业生产现场安全检查过程中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一书”是指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而由企业工会提出整改意见的“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整改意见书”。
    “安全检查提示卡”的应用。一是现场检查。职工对照提示卡的提示内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可在卡中较直观地反映记录下来;二是现场警示教育。将安全提示内容公布在相应工作场所醒目之处,对员工进行安全警示,便于职工进行自我安全教育。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在岗位、班组、车间中改进的,就地改进,也可由企业工会组织下发“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对难以改进的,可通过工人委员提交联合委员会协商。
    (三)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
    联合委员会就职工查找出来的重大隐患,或企业职业安全卫生重大问题,或职工关心的劳动保护问题,进行平等协商。对于协商一致的事项,能改进的就实施改进。不能马上改进的,需要形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既可形成备忘录或纪要备查,也可修改集体合同条款或签订职业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修改集体合同条款或签订职业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的,由联合委员会提出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企业主和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条款中的内容要尽可能地细化和量化。书面协议形成后,联合委员会应定期检查协议内容的执行落实情况,确保条款的履行和兑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订计划
    各级工会、安监部门要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努力把深化“主动参与”试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推广义乌市的推行格局和机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将“主动参与”作为事关企业健康发展、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和谐社会建设的大事,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纳入当地安全工作的“十一五”规划,努力形成党政重视、部门配合、安监支持、工会运作、企业实施、职工参与的推进格局和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的推进机制。
    各级工会组织、安监部门要认真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研究制订本地区本单位深化“主动参与”试点的工作计划。各地的试点计划请于11月30日前报省总工会、省安监局。
    (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
    深化“主动参与”试点的时间是今明两年,要将“主动参与”的试点在全省所有市、县(市、区)进行,试点的重点企业是已建工会的规模以上化工、矿山、建筑、烟花爆竹、民爆、交通、冶金、机械等高危企业,争取在明年5月底前,各市、县有10%以上的重点企业推行。
要加大培训力度,尽快将“主动参与”的现实背景、指导思想、理论依据、实践基础、基本内涵告诉企业、班组和职工。要做实推行工作的主要环节,坚持平等原则,建立联合委员会,平等协商,共议共决;要把职工查找出来的隐患以及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协商的议题;要动态协商,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要严把协议签订的审议关,经一定的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签订;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要循环运作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四个环节,实现动态持续改进。要大胆探索,将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纳入地方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安监、卫生、企业组织、工会等三方四家的安全卫生协商机制;要探索村工会联合会、行业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三)分类指导,精心组织
    试点工作要分类指导,抓两头、带中间。已确定的省级试点企业,要将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等四个环节进行螺旋式循环运行,建立及时发现隐患、整改隐患、持续改进的职工安全健康维权机制。一般中小及非公有制企业,要推广使用“一卡一书”,组织职工通过使用“安全检查提示卡”、提安全卫生合理化建议等手段查找安全卫生隐患,对发现的隐患,根据需要由企业工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发出《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整改意见书》,督促整改。争取通过3年努力,使80%以上企业工会使用“一卡一书”。对于市县级试点企业,至少要建立联合委员会,开展平等协商,实现“一委一议”。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明年底,省总工会、省安监局要总结表彰一批先进试点企业和先进试点工作组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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