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行社: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疗休养活动,提升职工疗休养的服务质量,根据舟山市总工会《关于对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试行备案考核与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舟总工[2019]4号)精神,市总工会将开展2023年度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符合《关于对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试行备案考核与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中规定条件的旅行社。
二、备案方式
2023年度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备案报名均通过网上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各旅行社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总工会递交相关备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备案材料
1.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备案登记表(附件1);
2.企业社会统一代码证;
3.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4.主办公(经营)场所房产证(租赁房产需附租赁合同);
5.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6.浙江省星级品质旅行社批复(或复核)文件;
7.2022年12月份旅行社职工社保交纳清单;
8.社保登陆账号与密码(用于市总工会网上查验第7项有关信息);
9.备案旅行社至少3名国家导游资格证书和身份证(须在第7条社保交纳清单内);
10.备案旅行社本年度最新的旅行社责任险保单;
11.旅行社授权的联系人身份证;
12.《舟山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备案承诺书》(附件2)。
四、材料要求:
1.提供的备案材料须完整、真实、有效,并按1-12的顺序排列;
2.上一年度已备案的旅行社只需提供第6-12项材料,如其他项与上一年度备案时有变化的,需重新提供;
3.新申请备案的旅行社需符合《关于对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试行备案考核与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舟总工[2019]4号)规定条件,并提供1-12项全部材料;
4.所有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印章,有多页的请加盖骑缝章(或印章);
5.上述材料一律采取pdf格式。
五、备案流程及时间要求
1.信息发布:通过市总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其他渠道发布备案通知;
2.申请:拟申请备案的旅行社按要求填写《2023年度舟山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主要信息表》(附件3,word格式),连同pdf格式的备案材料,并冠以“xxx旅行社2023年度备案材料”文件名于2月13日下午5点前上传至qq邮箱:(相关表格请登录“舟山市总工会<网址:http://www.zjzsgh.cn/>公告公示栏”下载);
3.初审:市总工会组织人员对报名备案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原邮箱反馈情况;
4.联审:会同相关单位对初审符合条件的旅行社进行资格审查;
5.签约:与备案旅行社签订《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协议》(2023年度);
6.确定:公布2023年度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备案旅行社名单。
联系人:叶恋/吴家旺,电话:2031542/2023525
附件:
1.舟山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备案登记表
2.舟山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备案承诺书
3.2023年度舟山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主要信息表
舟山市总工会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