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准,现将嵊泗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章程予以公示。
嵊泗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现代治理机制,规范单位运行与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嵊泗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住所为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山海路74号。
第三条 本中心是经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中心开办资金20万元,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
第五条 本中心宗旨:依法维权,服务职工。
第六条 本中心k8凯发版官网的业务范围:政策法规咨询,法律援助,劳动争议处理,帮扶服务提供,就业咨询,就业培训,信访接待处理, 重大事件协助处理,职工心理疏导,职工交友联谊。
第七条 本中心举办单位为嵊泗县总工会。
第八条 本中心登记管理机关为嵊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二章 权利义务
第九条 本中心的权利与义务:
执行法律法规和本中心“机构编制规定”等规定,践行登记的宗旨,在登记的k8凯发版官网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实施内部管理,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十条 嵊泗县总工会的权利:
(一)提出本中心的宗旨和k8凯发版官网的业务范围;
(二)按照有关程序任免本中心党组织负责人、主任、副主任等;
(三)审查本中心章程草案;
(四)监督本中心公益性表现和履职情况;
(五)履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明确的职责。
嵊泗县总工会的义务:
(一)支持本中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自主办中心,制止或者排除侵害或妨碍本中心行使自主权的行为;
(二)为本中心提供稳定增长的资金和相关资源,提供必备的保障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
(三)维护本中心合法权益,支持与引导本中心发展;
(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职工的权利:
(一)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依法依规依约定获得薪酬及其他待遇;
(二)公平获得职业发展机会,工作业绩、个人表现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奖励、荣誉;
(三)知悉本中心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对职务、职称、薪酬、评优评先、纪律处分等表达异议,提出申诉;
(五)法律法规及约定的其他权利。
职工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本中心各项制度规定;
(二)践行本中心宗旨,维护本中心利益;
(三)履行岗位职责,提高业务本领,坚守职业道德;
(四)法律法规规定及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运行管理
第十二条 本中心实行中共嵊泗县总工会党组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第十三条 中共嵊泗县总工会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本中心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的领导,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第十四条 中共嵊泗县总工会党组按照有关程序任免本中心股级及以下干部。
第十五条 本中心设主任1名。主任是单位运行的第一行政责任人,主持公益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完善领导班子的监督约束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督促领导班子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保持清正廉洁。
第十七条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年度考核,接受举办单位的考核和单位职工的评议。考核评价以公益性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
第十八条 本中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纳入嵊泗县总工会统一管理,在中共嵊泗县总工会党组的领导下,履行相应职责。
第十九条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本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推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二十条 本中心实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书面、网络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接受全体干部职工和有关方面的监督。服务内容、服务规范长期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阶段性工作进展定期向社会公开。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不定期在单位内部通报。
第四章 党的建设
第二十一条 本中心所在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二十三条 党支部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保证党组织切实有效发挥作用;发现本中心决策及运行中偏离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的,及时予以制止纠正。
第二十四条 嵊泗县总工会为党支部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
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 本中心日常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二十六条 本中心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
第二十七条 本中心依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单位宗旨,制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八条 本中心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本中心接受捐赠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k8凯发版官网的业务范围,并根据宗旨和k8凯发版官网的业务范围使用;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按照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中心宗旨和k8凯发版官网的业务范围的用途时,本中心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接受捐赠及使用接受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 本中心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并接受举办单位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 本中心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制定和修改
第三十二条 本中心按照如下程序制定和修改章程:
(一)成立章程制定(修订)工作小组,起草章程草案(或修订案),广泛征求单位职工意见,形成章程的制定(修订)意见。
(二)章程草案(或修订案)形成后,内部公示听取职工意见建议。
(三)章程报送举办单位审查。
(四)章程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五)核准通过后正式发布,向单位内部和社会公开。
第三十三条 本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机构编制事项、依法核准的法人登记事项不一致的;
(三)章程违反国家、省章程管理规定的;
(四)章程内容与服务对象利益或者职工整体利益不符或
有明显冲突的;
(五)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
第七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本中心不得自行决定终止解散,需终止解散的,经嵊泗县总工会、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五条 本中心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外的活动。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是本中心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基本规范。本中心依据本章程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本章程实施管理。本中心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省、市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省、市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嵊泗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