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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07—2008年度全市“创争”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作者:市总组宣部   发布时间:2008-10-16 10:03
各县(区)“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市产业工会、市直各工委: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创争”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我市职工队伍素质,根据今年我市“创争”活动工作安排,经研究,2007至2008年度全市“创争”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将于下半年展开,各地各系统要严格按照此次评选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与名额分配
    今年将评选表彰2007—2008年度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10家、班组10个和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10名。本次评选不作具体名额分配,根据评选要求,各县(区)推荐先进候选单位1—2家,班组1—2个,个人1—2名;各产业、系统、市直属推荐候选单位或班组1家,个人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条件
    1、对开展“创争”活动认识到位,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机制健全,措施得力,效果显著。在全体职工中普及终身教育的理念,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形成一定氛围;
    2、企业有“创争”活动和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实施办法,有相适应的组织保证体系,企业按规定提取2%以上职工教育经费,并将70%以上经费用于一线职工,其使用情况纳入厂务公开和集体合同内容,充分尊重职工的学习权利和需求,能公平地为职工提供学习机会;
    3、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形成了学习共享与互动的学习氛围,领导成为学习的带头人,组织内形成了终身学习和学以致用的激励机制;
    4、组织内各种学习型团队(班组)普遍建立,并取得一定实效;
    5、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整体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文明程度、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得到同步提高;
    6、引导和帮助职工积极转化学习成果,不断创新学习的内容和方式方法,落实科学发展观;
    7、学习成为组织内的一种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成为大多数职工的一种自觉行为。
    (二)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班组条件
    1、班组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有一定的学习制度和学习环境;
    2、班组成员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3、班组开展读书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果;
    4、班组大部分成员正在学习各种业务知识和文化知识等;
    5、班组在完善职工知识结构、创新学习方法、激发职工潜力和鼓励职工学以致用等方面有一定的成绩。
    (三)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2、确立终身学习理念,有完善的个人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践学习,以学习促进工作;
    3、较强的学习能力,在团队学习中发挥突出的作用,学习事迹突出,成效显著;
    4、敬业爱岗,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奉献社会,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技术方面有重要创造发明,达到或超过省内先进水平;
    (2)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有独创性见解,在省级或以上专业性刊物上发表有重要价值的论文并获奖,在省级或以上出版部门出版有价值的专著或译著;
    (3)在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成果中,有创造性的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有重大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经试验研究和实际应用,使单位的生产或工作取得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有效地管理企业,使生产经营活动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并创立了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有重要推广价值;
    (6)总结出本职、本行业系统性的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并做出较大贡献的。
评选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以企业一线、普通职工为主。
    三、材料和时间要求
    申报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的材料,要对照条件,如实反映该单位在组织、环境、机制、理念、趋势、基础等建设学习型组织方面的进展和成效,详细书面材料字数不少于4000字,撰写简要事迹600字。
    申报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班组的材料,要对照条件,全面反映。材料要有创建过程、有实际效果、有事例、有数据,详细材料不少于3000字,撰写简要事迹600字。
    申报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材料,需将学习成才者的事迹写成3000字的详细材料,撰写简要事迹600字。同时应有其主要成果的鉴定及评审材料。独立或与他人完成的学术专著或作品,要有三份作品影印件封面。产生重要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并作出突出贡献的,要将相关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和效益估算值同时上报。
    请于11月2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创争”活动先进单位、班组和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一)一式十份,一并报送市“创争”活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总工会组织宣传教育部)。
    四、表彰与奖励
    市“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举行表彰会,对被评为舟山市“创争”活动先进单位,班组的,授予奖牌;对被评为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的,授予荣誉和奖金,并在市级新闻媒体中进行广泛宣传。 
    五、评审机构
    市“创争”领导小组根据推荐候选申报单位、个人进行审定,确定受表彰单位和人个;市“创争”办负责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日常事务。受理本年度“创争”活动先进单位、班组和先进个人的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联络协调等工作。

    附一:“创争”活动先进单位、班组、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申报表


                                                       舟山市“创争”活动领导小组
                                                              2008年10月7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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