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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输光30万元借的钱还用归还吗?丨职工普法

来源:舟山市总工会   作者:权保法律部   发布时间:2020-08-06 14:50



【案情介绍】

张明和李力原系同事,2015年7月1日,张明从李力处借款30万元,用于购房,借期半年。实际收到借款后,张明网上博彩,不到一个月全输光了。2016年12月31日借款到期后,张明没有归还李力这30万元。

在李力的多次催要下,张明给李力出具一份承诺书,承诺2017年5月底前一次性归还,并自2015年8月1日起,按月息1%支付利息,到期后张明仍然没有归还。

无奈,李力委托律师,法院起诉,要求张明立即归还借款30万元,并按月息1%支付利息,直到付清为至,同时将张明的爱人李梅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夫妻两个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被告抗辩】

张明当庭答辩:自己愿意还款,其妻子李梅不知情。

妻子李梅也到庭答辩:自2015年3月起至今,她一直在北京带孙女,对借款不知情,原计划是买房,后因儿子不同意没买。也没有将这30万用于共同生活,并提供了相应证据,应由张明个人来承担责任,与她无关。

【法院裁决】

经法院主持调解,张明每月归还李力30000元,李力不再主张利息,直到还清为至;如任一期未按约定足额给付,李力可就未归还部分及相应利息立即申请执行。

【律师说法】

在本案当中第一个问题,张明的妻子李梅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解答:该笔30万元借款,张明自己赌博挥霍掉了,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其妻子也不知情,是属于他个人债务。妻子李梅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个问题,张明将借款用于赌博,那么借款是否应归还呢?

解答:张明从李力处借款,是正常的借贷关系,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到期应归还。张明自己赌博输光了借款,李力并不知情,张明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

那假如不是张明借李力30万元,而是张明和李力赌博,在赌博当中,张明欠李力30万元,然后张明给李力打个欠款30万元欠条,这就属于赌债,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张明不用归还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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